財辦會〔2022〕20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廳(局),深圳市財政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財政局,各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事務所一體化管理辦法》(財會〔2022〕12號,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2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根據(jù)《辦法》第十六條“會計師事務所一體化管理評估指標具體評分標準由財政部另行制定”的規(guī)定,我們制定了會計師事務所一體化管理評估指標評價標準,現(xiàn)予印發(fā),自2022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
執(zhí)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會計師事務所一體化管理評估指標評價標準
財政部辦公廳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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