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各會計師事務所:
2020年8月,財政部、銀保監(jiān)會聯合印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銀保監(jiān)會和多家銀行反映,銀行函證實務中存在不能有效核實接受回函的會計師事務所地址及聯系方式的真實性等問題。為有效解決以上問題,切實提高銀行函證工作質量,我會擬開展會計師事務所統(tǒng)一填報接受銀行函證回函的地址及聯系方式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填報方式
采用在線填報的方式。各會計師事務所(含分所,下同)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填報工作,該人員負責收集匯總本會計師事務所用于接收銀行函證回函的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信息,并訪問“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yè)管理信息系統(tǒng)”進行登錄,點擊進入“基本信息管理”-“事務所基本情況”-“銀行函證回函地址信息”模塊,如實填報。
填報網址:https://cmis.cicpa.org.cn/
二、填報時間
自本通知下發(fā)之日起開始填報,之后會計師事務所可隨時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刪除或更改所填報的信息。
三、操作步驟
1.會計師事務所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yè)管理信息系統(tǒng)”。
2.進入“基本信息管理”-“事務所基本情況”-“銀行函證回函地址信息”模塊,點擊“新增”按鈕增加銀行函證回函地址信息,點擊“修改”按鈕修改已填報的銀行函證回函地址信息,點擊“刪除”按鈕刪除已填報的銀行函證回函地址信息。
3.如需增加、刪除或更改已填報的信息,重復上述步驟。
四、公眾查看方式
銀行函證回函地址信息將在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yè)管理信息系統(tǒng)(公眾版)的會計師事務所信息查詢功能中向公眾公示。公眾用戶可在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yè)管理信息系統(tǒng)(公眾版)首頁點擊會計師事務所信息查詢功能,輸入事務所全稱〔總所或分所,如×××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限(責任)公司〕檢索條件查詢事務所基本信息,點擊事務所基本信息頁面右下方“銀行函證回函地址信息”后面的“請點擊”即可進入事務所銀行函證回函地址信息公示頁面??偹头炙顖蟮你y行函證回函地址信息合并公示。
查看網址:https://cmispub.cicpa.org.cn/
五、填報要求和注意事項
1.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根據本所業(yè)務的實際需要,確定并如實填報接受銀行函證回函的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以及相關備注信息。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確保所填報的地址能夠及時、通暢地收到回函,所填報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能夠使銀行在必要時及時、通暢地與會計師事務所取得聯系。
2.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根據本所對函證業(yè)務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要求,自行決定需要填報的信息。例如,會計師事務所可以填報本事務所的辦公地址或函證中心地址,聯系電話可以填寫本所的辦公電話、函證中心電話或相關負責人電話等。
3.考慮到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存在境外成員所通過所內函證中心代為處理銀行函證的情況,會計師事務所在填報信息時,應自行決定是否有需要備注發(fā)函的境外事務所名稱。
4.會計師事務所在銀行詢證函上填寫的事務所名稱應當與報備的全稱一致,以防止銀行因為查詢不到相關信息而拒絕回函。
5.會計師事務所應當高度重視填報工作,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認真、如實、及時填報。如果需要增加、刪除或變更相關信息,也應當認真、如實、及時增加、刪除或變更。
6.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對其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性負責。如果所填報信息不真實、準確、完整,會計師事務所可能存在不能收到或不能及時收到銀行函證回函等風險。
7.本通知下發(fā)之前已發(fā)出銀行詢證函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盡快匯總已發(fā)詢證函的回函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信息,積極與被詢證銀行保持有效溝通,及時填報有關信息。
8.請各地方注協(xié)積極配合,宣傳、組織、督促本地區(qū)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填報工作。
9.填報過程中如遇到任何問題,請隨時與我會聯系。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馬國芳,010-88250256
技術支持:010-88250337、0338
郵箱:standards@cicpa.org.cn
感謝對我會工作的大力支持!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
2021年1月27日